111.03.08所務會議會議通過
一、國立中正大學教育學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為藉助產官學界專家學者提供本所自我定位建言、發展特色,落實品保制度,強化本所競爭力,以收集思廣益之效,特設立外部諮詢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二、本會設置委員9位委員,以所長為當然委員(並任召集人),並由所長推薦本所專任教師4名與校外諮詢委員至少4名,包含專家學者、業界專家、所友代表及利益相關人等,經所務會議審議通過擔任委員。委員任期二年,得連續聘之(每二年得改聘約二分之一委員)。
三、本會任務包括:
四、本委員會每學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五、諮詢委員為無給職,但校外諮詢委員出席諮詢會議時,得支領出席費及交通費。
六、本會主要經費來源由深耕計畫補助款支應,不足部分由本所自籌。
七、本要點經所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