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於國際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提送單
有關本所博士生培育方案第五點「畢業條件」(五)規定,「以個人為單一作者且獨自於國際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乙次。」
於114學年度第3次所務會議決議:未來國際學術研討會發表以海報發表申請為畢業條件者,以個案討論方式上所務會議審查。
故以海報發表者欲作為畢業條件,請備妥有利資料,並下載審請單,於指導教授簽名後,先送所辦備案,後續於所務會議提案討論。
**口頭發表於指導教授簽名後,送所長室覆核,通過後所辦存查。
111(含)年前入學適用-博士生於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提送單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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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含)入學後適用-博士生於國際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提送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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