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申請日期:113年9月9日起至113年12月16日止。
二、申請資格:
(一)碩士班研究生:至少修業半年且修畢各該所訂定應修科目及學分(含本學期將修畢)。
(二)博士班研究生:至少修業一年半且修畢各該所訂定應修科目及學分(含本學期將修畢),並通過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
三、申請程序:
(一)由單一入口選擇「學位考試系統」,登入並登錄相關資
料後,印出:
1、「學位論文考試申請表」。
2、「學位論文考試委員名冊」。
(二)檢附資料如下:
1、「歷年成績表」正本:申請人應修學分數若含本學期修讀之學分,且該科目尚未轉錄於歷年成績表時,應另檢附當學期「選課結果單」。
2、「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及格證明」:申請博士學位考試者應檢附。
(三)申請資料請先經指導教授(共同指導者,共同指導老師均應簽章)、系所及相關單位主管簽章後,於申請期間內送教學組辦理。
( 四)申請案經教務處教學組複審核備後,需於兩週後至114年1月22日止舉行學位口試。
四、學位考試成績應於114年1月24日前送教務處教學組登錄;學生於學位考試成績送達教學組3日後至本學期最後離校日前(114年2月5日),持完成之離校手續單、「完成論文比對聲明書」及論文一本至教學組領取學位證書。離校手續請詳:中正大學首頁 /行政單位/ 教務處/相關法規/學籍/國立中正大學學生辦理離校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