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1月8號 第3屆中正教研所理監事第一次會議決議
108年10月26日第6屆中正教研所理監事第二次會議修正
一、依據:「教育部推動學校教育儲蓄戶實施要點」辦理。
二、目的:鼓勵在學研究生參加檢定、國家考試、教師甄選,給予經費補助或獎勵,特訂定本辦法。
三、補助及獎勵對象:教育學研究所、課程研究所在學學生
補助對象:(一)低收入戶者。(二)中低收入者。(三)家庭突遭變故,致使其無法順利接受教育者,經由母所師長提出申請者。(表一之1)
獎勵對象:(一)在學期間參加全民英檢中高級檢定合格、新多益785(聽力400/閱讀385)以上、托福CBT197以上或托福紙筆527以上。(二)參加公立學校教師甄選通過者。(三)參加普考、高考及格者。(四)參加公費留考通過者。(表二)
四、實施期程:自108年10月26日起實施。
五、經費來源:
(一)所友會會員入會會費、常年會費。
(二)所友會理監事、顧問、校友捐款。
(三)其他熱心捐款。
六、補助或獎勵標準(如表一之1、表二之2):
八、審核組織:
(一)由所友會理監事組成審核小組,審核申請案件。
(二)業務承辦人:所友會總幹事。
(三)定期審核申請案件,臨時緊急申請案,由所友會會長核可即可。
十、本辦法經所友會理監事會議決議通過,會長核定後實施,修改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