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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宗旨

一、博士班:

(一)教育學博士班:

1.培育國內外高等教育機構與學術研究機構之研究人員與專業人員

2.國內教育行政機關行政人員

3.各級學校行政人員。

(二)課程博士班:

1.培養國內外高等教育機構課程研究與領導等領域之研究人員與專業人員

2.培養國內外研究機構課程研究與領導等領域之研究人員與專業人員

3.培養國內教育行政機構課程領導人員與課程領導與設計人員

4.培養各級學校課程領導人員與課程領導與設計人員

二、碩士班:

(一)教育學碩士班:

1.培養教育學術研究人員;

2.培養教育行政人員;

3.培養學校管理人員;

3.培養具有課程研發及教學革新能力之中小學教師及教育專業人員。

(二)課程與教學碩士班:

1.培養國內外高等教育與研究機構等相關課程與教學領域之研究人員;

2.培養國內外高等教育與研究機構等相關課程與教學領域之領導專業人才;

3.培養行政機關課程與教學之領導專業人才;

4.培養行政機關課程與教學之設計人員。

三、碩士在職專班:

1.提升在職中小學校長、主任及相關行政人員的教育學術與學校行政專業素養;

2.提升在職中小學學校教師班級管理、課程與教學等領域的專業知識,使具備課程研發與教學革新能力;

3.提升各級教育行政機關與各類文教機構人員的教育與行政專業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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