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班:
以教授教育學術知能,培養高級教育學術研究及實務專業人員為目標,所培育之對象包括:
1.培育國內外高等教育機構與學術研究機構之研究人員與專業人員。
2.國內教育行政機關行政人員。
3.各級學校行政人員。
4.培育運動與休閒教育之實務與研究專業人才。
5.培育「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專業人才。
(二)課程博士班
以教授課程學術知能,培養高級課程學術研究及實務專業人員為目標,所培育之對象包括:
1.國內外高等教育機構及研究機構等相關課程研究與領導等領域之專業人才與研究人員。
2.國內教育行政機關課程領導人員。
3.各級學校課程領導與設計人員。
二、碩士班:
以教授教育學術知能,培養教育學術研究及實務專業人才為目標,以培育下列專業人員:
1.教育學術研究人員。
2.教育行政人員。
3.學校管理人員。
4.中小學教師及教育專業人員。
以教授課程與教學之學術知能,培養學術研究及實務專業人員為目標,所培育之對象包括:
1.國內外高等教育機構及研究機構等相關課程與教學領域之專業人才與研究人員。
2.國內教育行政機關課程與教學之領導專業人才。
3.各級學校課程與教學之領導與設計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