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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倫理課程

106學年度入學者,其規定畢業須具有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修課證明。
本所碩士班規定於一年級上學期修完教育學導論後,由班代收齊交由所長作為成績評量參考依據之一,再轉由所辦存查。
博士班請於一年級前統一繳交至所辦參存。
碩士專班口試前繳交至所辦參存
以做為未來學位考試申請依據之一。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入口網

國立中正大學研究生學術倫理教育實施要點(附件一) 通知(調查105學年度研究生修業規定) 學術倫理平台修課說明(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