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新生抵免學分事宜
107學年度學分抵免因需經所務會議討論,
請於9月6日(16時前)提供相關資料至所辦審查。
以利於學校截止日辦理。
提醒:107新生需抵免課程須於本次一次辦理喔。
詳細規定請參考以下規定
國立中正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http://oaa.ccu.edu.tw/oaa1/t3.html
本所碩班歷年抵免課程http://deptedu.ccu.edu.tw/index.php?option=module&lang=cht&task=pageinfo&id=598&index=1
本所在職專班歷年抵免課程:http://deptedu.ccu.edu.tw/index.php?option=module&lang=cht&task=pageinfo&id=599&index=2
國立中正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文者:各學系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8月18日
發文字號:100中正教(二)字第897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如文
主旨:自100學年度起學生(一般生)申請學分抵免方式有異動,請 查照。
說明:
一、自本學期起新生(限一般生使用)應自行上網申請學分抵免(不再受理手寫紙本申請),申請方式可由教務系統http://kiki.ccu.edu.tw/選擇「學分抵免申請系統」,申請者登錄成功後需列印「學分抵免申請表」並檢具成績單正本及相關證明正本。
二、注意事項:
1.學士班新生辦理學測國文抵免中文由教務處教學組審核、外語檢測抵免英語由語言中心審核後送教務處教學組;其餘科目可否抵免,通識請先加會通識教育中心後,經各學系審核認定後送教務處教學組。
2.轉學生如有通識科目請先至通識教育中心核章後,再將申請表件繳交至所屬學系辦公室,並於期限內完成抵免程序。
3.研究所新生請將申請表件繳交至所屬系所辦公室,並於期限內完成抵免程序。
三、申請時間:依行事曆所定日期前送達教務處教學組,逾期恐影響學生選課權益,歉難再受理。
四、已提出抵免學分申請之科目,該學期不得再選此門課程。
五、教務處教學組抵免作業完成後,會將「抵免結果單」會送回系所,學生亦可於抵免系統查詢抵免結果。
本所申請學分抵免相關會議決議:
90學年度第3次所務會議記錄(摘錄)
案由:本學期申請學分抵免審查案,提請討論。
決議:學分抵免原則為:逾申請抵免學分年度十年(含)以上之課程不得申請抵免;七至十年之間課程考量其修課成績後決定之。
101學年度第2次所務會議記錄(摘錄)
案由:本所重考生申請學分抵免,得免受90學年度第3次所務會議決議限制案,提請討論。
說明:一、本所90學年度第3次所務會議決議:抵免原則為:於申請抵免學分年度十年(含)以上之課程不得申請抵免;七至十年之間課程考量其修課成績後決定之。
二、為鼓勵未能於修業期限內完成學業同學重新回校完成學業,及考量重考生所修課程均為本所開授之課程故建議免受限制。
決議: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