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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教育學研究所所務會議設置要點

國立中正大學教育學研究所所務會議設置要點

109.09.01 109 學年度第 1 次所務會議通過

一、國立中正大學教育學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依據國立中正大學組織規程第二十六條訂定本所所務會議(以下簡稱所務會議)設置要點。

二、所務會議以專任教師及碩、博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各班代表組織之, 由所長召集主持,議決所務發展、教學、研究、推廣及其他有關所務事項。
所長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出席人員中互推一人代理主席。
本會議得邀請其他學生、教師、學者專家或有關人員列席。

三、所務會議之召開,每學期至少一次;如有本所專任教師三分之一以上連署提案,所長應於提案後二週內召開臨時所務會議。

四、所務會議有應出席人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議;有出席人員過半數 之同意,始得決議。

五、本所得按實際需要,經所務會議決議,設置各項委員會。

六、本要點經所務會議決議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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