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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碩、博士班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事宜

公告事項:
一、申請日期:113年2月19日起至113年6月14日止。
二、申請資格:
(一)碩士班研究生:至少修業半年且修畢各該所訂定應修科目及學分(含本學期將修畢)。
(二)博士班研究生:至少修業一年半且修畢各該所訂定應修科目及學分(含本學期將修畢),並通過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
詳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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